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存放于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盈丰路35-45号内的毛衣、原材料、机械设备及办公设备一批(特别说明:机械设备当中有20台型号为911型-2的飞虎牌电脑横机属于本次拍卖标的范围,另外存放的36台盛星牌电脑横机不在本次拍卖标的范围内)。保证金23万。起拍价150.748万。
二、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大朗法庭登记。
三、联系电话:23031133 13826971379陈生
四、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7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