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颐景园房产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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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04-20
拍卖形式:
拍卖次数: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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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将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6号南海颐景园烟雨3座2601房。权利证号:0200447275;建筑面积264.25㎡;用途:住宅;登记时间:2013-11-29;使用期限:2073-11-17。
起拍价人民币3261600元,保证金人民币32616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标的按现状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在异地,不组织实地看样,有意参与拍卖者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0757-83128159。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联系电话400-822-2870。
三、竞价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网上实名注册),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一同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0757-83128159),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保证金及款项缴纳
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无需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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