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其它>正文

广州500个电话亭灯箱广告使用权拍卖

发布:广东南方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7-28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次 编辑:滕群 关注:

    受委托,通过公开市场方式出让以下标的,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交易编号:GZ1EO111GD1000778)
    1、标的名称及使用年限:
    广州市500个(作为1个标的整体交易)新式电话亭灯箱广告位置使用权,使用年限为3年。广告位置建有灯箱广告设施,受让方必须同时租赁灯箱广告设施作为广告发布的载体,租赁期限为3年。

    标的(含租赁的广告设施)数量、规格及具体位置:
    新式电话亭灯箱广告位置分布在广州市天河、越秀、荔湾、海珠、黄埔、白云、萝岗、番禺区域内,数量为500个。每个新式电话亭由一个大灯箱,一个中灯箱及两个小灯箱组成,规格分别为1.5米×3.5米、1.5米×1.1米、0.51米×1.1米。
租赁的广告设施为灯箱,数量为500个,每个规格(正面大牌)长3.5米×高1.5米、(背面中牌)长1.1米×高1.5米、(背面小牌)长1.1米×高0.51米。
    注:标的分布的具体地点、图例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
  
    二、拍卖时间: 2011年7月 28 日上午10时
 
    三、拍卖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
 
    五、保证金及缴纳时间: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即日起至2011年7月21日17时前,应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Y460,000),不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者不具备竞买资格。
    开户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羊城支行
    账    号:0319014140000136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2011年7月21日17时前向广州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参与拍卖时作为竞买保证金。若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则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若竞买人未被确认为买受人,则保证金不计息地予以退还。
 
    六、标的展示:    
    地点:标的现场
    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7月21日17时前,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七、意向竞买人必须于2011年7月21日17时前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登记须提交的文件、证明等资料清单及参考格式请从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中下载。意向竞买人须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的资格审查方具有竞买资格。
 
    八、特别事项约定:如本标的在拍卖公告期内未征集到2家或以上满足条件的竞买人,则终止交易程序,委托方收回标的。
    联系人及电话:曾小姐 020-87383100转310
                  朱小姐 020-87383100转240
    联系地址: 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162号二楼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

  • 海宁镇龙悦府89㎡房产拍卖

    海宁镇龙悦府8

  • 桂林经贸广场109㎡房产拍卖

    桂林经贸广场1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