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将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无锡市凤宾家园99、134、135、136、137号房产,建筑面积31.77m2、52.9m2、45.27m2、45.27m2、76.3m2。
一拍起拍价:2107000元,保证金:42万元,增幅价:10000元
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缴纳完毕后一周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因本院目前条件无法满足接受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 不采用线下交保证金。
七、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当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人民东路支行,账号:106309010400128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九、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标题标注有可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电话:0510-81110137;0510-81110041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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