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三江御园房产拍卖
发布: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1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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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17日10时至2017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武义县三江御园22幢1908室房产。估价对象建筑物为混合结构,总层数18层,估价对象均位于第18层,朝南,层高约3.3米,室内格局为一室一厨一卫一阳台,卫生间为暗卫,内部毛坯装修,顶棚涂料刷白。房屋所有权人为浙江振兴方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要缴纳税费数额请咨询当地税务局(买受人承担)。
依据实地查勘,估价对象建筑物外墙为面贴面砖与干挂石材混合装饰,外观较美观,配4部电梯,2处消防通道。对象物业有欠费,具体数额请咨询当地物业(买受人承担)。
建筑面积36.65平方米(套内面积25.95平方米),用途住宅,登记日期2015年2月2日。土地使用面积2.3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75年3月22日。
地理位置:东邻铁路轨道,南临东升东路,西临明招路,北邻武义火车站。
起拍价:23.625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9月11日起至2017年10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梅经理(13185036987)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所涉及的一切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0月27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银行帐号:8110801012700844206)。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1-8675282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8263703 联系地址:杭州市紫花支路6号。
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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