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门大厦156㎡房产拍卖
发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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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日10时至2017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州市人民北路745-775号金门大厦A梯703房(现门牌701房)(预购合同:98120299、预购人:杨绍娟。建筑面积:156平方米)。标的物现状:房屋有人使用,无法交付。房屋设定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下九支行【本标的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者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起拍价:276.588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拍卖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应的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 822 2870
看样时间请阅读第九项规定。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帐号:44048601040002304)。填写缴款单时务必备注本案执行案号(2017)粤0103执恢441号。
八、竞买人如需办理银行贷款,请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何先生:81615105、15622212775
许小姐:81615665、15913158003
朱小姐:81513489、18926288332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 83006152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九、本案已委托广州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拍品进行预约看样及电话咨询,如需看样请致电400 012 1089预约。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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