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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银座国际商务中心房产二拍

发布: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徐峰 关注: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12日10时至2017年8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佳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座落柯桥银座国际商务中心3幢501室(房产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绍房权证柯桥字第7285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绍兴县国用(3-58-0-31)第91672号)房地产
    起拍价:155万元,保证金:30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附授权委托书样式)。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7年8月11日上午9时起至 2017年8月11日上午11时00分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房屋的用途要符合规划设计。
    竞拍前请自行向房管、税务、消防等部门咨询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缴纳税款情况,拍卖成交后法院向竞买人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的风险。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原始购入凭证未调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车辆罚单等等)均由买受人代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7年8月23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绍兴银行新建支行,账号:092400048952580001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拍卖成交的,附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5-88589836,监督电话 0575-88580143
    联系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和畅堂109号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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