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铝电池处置企业拍选
发布:广州海关财务处
拍卖时间:05-19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海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广州海关查获的固体废物处理意见的函》(粤环函〔2017〕71号)的具体要求,我关拟对查获的废旧铝电池约62460千克进行处置。现拟公开选定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负责此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质具体要求:
(一)经营地址在广东省内。
(二)具有废旧铝电池处理能力,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如处置时间超过一天的,需在仓库、操作间安装可回放的视频监控,以便监督。
二、看货时间、联系人
2017年5月18日(周四),货物存放于广州市南沙区,请看货企业提前预约。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1103393。
三、竞投会时间、地址
时间:2017年5月19日(周五)上午10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海关大楼12楼会议室。
四、竞投所需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经办人员的企业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经办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三)处置方案,提包括详细的处理技术、工艺流程等(加盖公章);
(四)加盖单位公章的标书(标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中标企业负责将委托处置的货物运往符合规定的处置地点。
(二)中标企业须将处置的日期、计划事先向所在地的地级市环保部门报告。
(三)处置时,海关会同当地环保部门到场监督处置过程,并对处置过程进行拍照或摄像。
(四)处置结束后,中标企业需向我关书面反馈处置情况,提供处置过程的照片和摄像材料,同时向所在地市环保局和广东省环保厅书面报告处置情况。
(五)中标企业需在处置货物移交前完成残值缴库工作。
六、报价方式
标的设有回收残值,参与投标企业填报残值,我关取残值最高的企业为中标企业。即中标企业向我关缴纳回收残值,我关不支付其他任何处置费用。
七、其他事项
(一)我关在委托处置前有权利将对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有:处置资质、处置设备、处置场地、监控视频等。如考察符合条件,则与中标企业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如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则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转由出具次高价的企业承接处置工作。
(二)鉴于销毁工作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如本次报价未能审批通过,则该次报价无效。
特此公告。
广州海关财务处
2017年5月12日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