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24日10时至2017年3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宿迁二招宾馆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此次拍卖包括房屋(含装修)、构筑物、土地使用权、部分机器设备等。整体资产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幸福路219号二招宾馆院内及院外的门面房,详细内容见附件表格,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总建筑面积为9155.97平方米(含水泥地坪1698.08平方米),评估价5658769元,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8902平方米,评估价51364540元,设备4项,评估价138525元,均为商业用途(原为宿迁市人民政府第二招待所,改制时买受人没有及时过户)。
特别提醒:
1、此次拍卖为强制清算财产拍卖,且此次拍卖除有证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外还包括了无证房屋,必须整体拍卖,但对于上述无证房屋即使成交,本院也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件。若当地政府对该公司整体资产所处地方设定了商业门类限制,则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当地政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房屋、土地使用权一并拍卖,不拆分拍卖。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2、拍卖资产部分商铺为租赁状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按约定付清拍卖价款后可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此前租金由清算组收取并统筹使用。
看样及了解标的物详情请咨询清算组负责人,电话:13773908900。
起拍价:4858.7559万元,保证金:500万元,设保留价。增价幅度:1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3月2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4月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市分行,账号:1116020029300736985)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27-843291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朱法官,0527-84363871,18068228229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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