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航302轮拍卖
发布:广州海事法院
拍卖时间:03-0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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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依法作出(2016)粤72执22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对被申请执行人广东长江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协航302”、“协航303”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协航302”、“协航303”轮,停泊于广东江门崖南水域(其他基本信息详见标的物描述),有关该轮的技术规范(含检验报告)等详情,请登录中国扣押与拍卖船舶网http://www.cnaas.com.cn船舶介绍栏查看。
二、拍卖方式:本院依法成立拍卖船舶委员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拍卖,由竞买人登陆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出价竞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竞买人未开设网上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已开设该网络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本院签收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时间:2017年3月6日10:00时起至次日10:00时止拍卖“协航302”轮,2017年3月7日10:00时起至次日10:00时止拍卖“协航303”轮。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价规则:“协航302”轮起拍价484万元,保证金96万,增价幅度为0.3万元。“协航303”轮起拍价497万元,保证金99万元,增加幅度为0.3万元。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余款在2017年3月1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海事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新窖支行,账号:4404820104002091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接受咨询和看样,有意者请拨打本院看样电话,统一确定看样时间和地点。
七、拍卖船舶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船舶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船舶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船舶交付在上述停泊地点,以船舶现状办理交接手续,所剩燃料油以市价结算,并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
八、拍卖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凡与拍卖船舶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凡与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见报第三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拍卖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债权登记):020-84103950。
咨询电话(看样):020-84103953、84103952。
咨询电话(网拍):020-34063680、 89104345。
监督电话:020-34063336、89024639。
本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鹭江西街6号
广州海事法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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