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三盛南香湖130车位拍卖
发布:平潭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0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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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7日10时至2017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33号三盛南香湖4A#地下室一层130车位(产权证号:侯房权证H字第1302669号),建筑面积共39.87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三层钢混结构,层高约2.5米,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均为车位,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力较好,稳定性极强。
起拍价:8.5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平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平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6日9时起至2017年2月20日17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为2017年3月3日星期五,有意者请与平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四、平台设置: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拍人员回避情况: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保证金缴交情况: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3月2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潭县支行,账号:13165101040011337)(请注明司法拍卖竞拍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1-24330069(翁法官)
监督电话:0591-24318429(陈主任)
联系地址:平潭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
平潭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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