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在中山区解放街51号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位于瓦房店市李官镇龙王庙村十一栋房屋(其中备用客房、经济客房、主楼各一栋,别墅八栋;总建筑面积约7327.58平方米)及一宗商业服务业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约9050平方米)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本场拍卖会开通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评估价为人民币2439.84万元,保证金为490万元。(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
展示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12月8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及方式:黄先生 15504947572 82303777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包括网络竞买人),请于2016年12月12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10房间交纳保证金(款项以到账为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开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交纳保证金后,请于2016年12月12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
注: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辽宁北方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中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华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相关权利人及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