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12月1日10:30时在桂林市中山中路8号桂名大厦南楼5楼,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对以下标的按现状公开拍卖:
位于兴安县党校内房屋一座,建筑面积约为408.16平方米,参考价为65万元,拍卖保证金为:6万元。
标的看样时间: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6日。竞买人必须于2016年11月30日16时前(以保证金到账为准)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兴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307512010106491159,开户行: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以上标的有意竞买者请到本公司或查阅相关资料。持保证金缴款凭据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手续。注:案件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公司地址:桂林市上海路7号港湾雅居301室
联系电话:0773-2883532
法院监督电话:0773-6223191 13687835686
桂林市嘉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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