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10时在桂林市信义路5号1-2号广西三正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灵川县大圩镇下力脚村“奥园水印长廊”4栋3号房产,建筑面积约396.02㎡,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172.94㎡,参考价:48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看样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
竞买人应于2016年11月28日下午16时前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法院账户,以款到为准。1、2号标的请汇入全州县人民法院(户名:全州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全州县支行,帐号:2103 2301 2930 0015 188);3号标的请汇入兴安县人民法院(户名:兴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3075 1201 0106 4911 59);4、5号标的请汇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户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穿山支行,帐号:3636 0120 4000 2309)。注:与本公告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承租人以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查询。
上述标的报名竞买者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全州法院监督电话:0773-4835786
兴安法院监督电话:0773-6223191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73- 5856062 15607731866(王法官)
联系电话:0773-2817733(三正拍卖)
联系地址:桂林市信义路5号1-2号
广西三正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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