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10时在桂林市信义路5号1-2楼拍卖厅(广西三正国际标准拍卖中心)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公开拍卖:
周茂盛、龙友莲所有的位于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东莲村委五里圩村的1-4层房屋。建筑面积共:640.26㎡,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95.96㎡(属集体划拨土地),整体拍卖参考价:78.416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以上标的仅按其现状进行拍卖,有意竞买者请到本公司查阅资料。竞买人必须在2016年11月11日16时(到账截止及报名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穿山支行;帐号:363612010100561090,以到账为准。持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到我公司或到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请相关权利人到法院主张相关权利和参加拍卖会,有关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视为弃权。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
联系电话:0771-2100861 、18907719505(罗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773-5828676
广西春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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