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辽宁东方龙成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4月18午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1、座落于义县稍户营子镇五台沟村三处薪炭林(刺槐树),分别是柳树沟68公顷、白砬子沟73公顷、白砬子沟33公顷。起拍价:36.54万元,保证金:5万元;(第二次拍卖)
二、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15时。标的所在地。
三、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屋占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不一致】,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因产权变更等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己承担。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
四、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向竞买人携带身份证明于公告之日起到辽宁东方龙成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并将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001671101050007643,开户行:建行营业部,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15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六、联系方式:
辽宁东方龙成拍卖有限公司:18940108577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药王庙路162号
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24—31009996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416—3883185
辽宁东方龙成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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