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兴华中路A幢875㎡仓储用房拍卖
发布:点击查看
拍卖时间:04-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88
受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4月1日9:15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涪陵区兴华中路84号A幢负一层仓储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875.93㎡,房地证号为303房地证2005字第01492号,仓储、出让地,位于负一层。拍卖保留价:152.145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3月3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3月31 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
2、标的物现有租赁,租期至2020年8月31日止,租赁详情可到重庆联交所查询。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标的物现作为车库使用。
4、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7、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点击查看 63625166彭老师 QQ:774056784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点击查看
市高院监督电话:点击查看 67673497
点击查看
2016年3月16日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