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情参见评估报告书)
位于本溪市南芬区郭家办事处解放村林地31处(林权证号为:本南林证字(2013)第27、29、30、31、32、34、35、36、37、38、39、40、41、42、43、45、46、47、48、49、50、51、53、54、56、57、60、61、62、74、75),整体拍卖,底价1768.5919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3月8日至3月21日16时,本溪市南芬区郭家办事处解放村。
三、咨询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3月21日16时前交纳参拍保证金350万元,参拍保证金必须直接汇入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指定帐户【 收款户名: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账号:06-4172 0104 0000 68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本溪市南芬支行营业部;汇款单请注明:拍卖(2015)0077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3月21日16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单位报名登记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5号
咨询电话:024-42857567 联系人:田女士
注:1、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该权利。2、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4-43669955
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