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12日10时至2015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东阳市吴宁街道大寺下塔脚的房地产(现门牌号塔脚新村六排15号)1处,该建筑物为三间总层数四层的垂直房一幢,混合结构,南北朝向,建成于2001年,建筑面积489.48㎡(其中阁楼面积37.02㎡、地下室面积35.96㎡)。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东房权证吴宁字第049776号,房产登记日期为2004年10月28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东阳市国用(2004)第1-2450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177.9㎡,建筑占地面积为114.40㎡。房屋未腾空,当事人承诺拍卖成交后会腾空。
起拍价:315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东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16点30前(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有看房意向者请于2015年10月9日电话向法院预约登记,看样时间暂定于2015年10月10日早上9点,具体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2日16时3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100010702074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5日,但必须在2015年10月23日前银行已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6667181 ;咨询旺旺:东阳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79-8666732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56号;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