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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舟镇站前路3座房产转让

发布:福建产交所 拍卖时间:09-1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受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来舟镇站前路11号的3座建筑物(仓库)及相应国有划拨工业用地。

    二、挂牌价:人民币174.69万元。

    三、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南平来舟仓库,(总建筑面积1428.76㎡)位于来舟镇站前路11号,含2层办公楼1座(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94.99平方米[房产证号:南房权证字第201410112号],1号库(钢混结构),建筑面积930.29平方米[房产证号:南房权证字第201410110号],2号库(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03.48平方米[房产证号:南房权证字第201410111号]。

    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9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延国用(2015)字第033号],地类(用途)为工业,地号14。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资金来源合法;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让标的成交确认,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支付交易价款人民币100万元,剩余价款在2015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付清;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土地证从转让方名下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水、电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动态报价)。

    公告期限: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1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5年10月19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交易保证金:20万元。

    八、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 、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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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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