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9月1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10时起至2015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现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已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21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10时起至2015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0月14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6月4日10时起至2015年6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在上述三个阶段的变卖过程中,一旦有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出价竞买,变卖将于相关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三日内启动竞价环节,请有意向竞买人进行订阅提醒,以便及随时掌握竞拍信息。
一、变卖标的:灌云县南岗孙庄村的三幢仓库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两台汽车衡及3台移动式输送设备的所有权。
房屋状况:1-2号仓库:总层数一层,朝南,1087.99平方米(建筑面积),檐高约7.5米,钢混结构,钢混基础,钢混梁柱,实砌砖墙,钢屋架,彩钢板屋面,混凝土地面,彩钢板门窗,外墙面刷涂料,内墙面为水泥砂浆抹灰,通电,设计用途为仓储,现状用途为仓储。
3-4号仓库:总层数一层,朝北,1087.99平方米(建筑面积),檐高约7.5米,钢混结构,钢混基础,钢混梁柱,实砌砖墙,钢屋架,彩钢板屋面,混凝土地面,彩钢板门窗,外墙面刷涂料,内墙面为水泥砂浆抹灰,通电,设计用途为仓储,现状用途为仓储。
5-8号仓库:总层数一层,朝南,1986.85平方米(建筑面积),檐高约7.5米,钢混结构,钢混基础,钢混梁柱,实砌砖墙,钢屋架,木桁条,望板,瓦屋面,混凝土地面,彩钢板门窗,内外墙面为水泥砂浆抹灰。房屋主体工程已完成,仅剩外墙粉刷、灯具和通风设备安装、室外排水等局部工程未完成。该房屋设计用途为仓储,现状空置,部分房间养羊。
附属设施状况:1、混凝土道路,工程量:1601.9,单位:平方米。备注:南北道路及1-2号仓库与3-4号仓库中间部分。
2、水泥地坪,工程量:409.51,单位:平方米。备注: 1-2号仓库与3-4号仓库外围部分。
该标的位于灌云县南岗乡孙庄村杨陡线南侧穆南线西侧,地处灌云县城西部,西距灌云县陡沟商业中心约2.5公里,东距灌云县城中心约8公里,区域位置一般。
需要说明:该标的系无证房产,所涉及的土地为集体性质土地无土地证,使用权属灌云县南岗乡人民政府所有,且存在纠纷。买受人竞标后自行协调解决争议,本院不负责协调解决。
起拍价:391.8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请有意向竞买人进行订阅提醒,以便在调整时间后的开拍前三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该标的相关证件,本院不负责协调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灌云县人民法院,帐户:536566578077,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咨询电话:0518-88997872杨法官; 0518-88997883;
监督电话 0518-88997817 ;
联系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西苑南路;
灌云县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