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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汇大厦负三层68号车位转让

发布:广州产交所 拍卖时间:08-0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负三层68号车位

拍卖号

(2014)穗越法拍卖0205-0253号

案号

(2009)越法执字第00661号恢字1号

委托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拍卖机构

广东富德拍卖有限公司,广东伟盛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

2015年08月05日15时00分

拍卖方式

按现状现场增价拍卖

委托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拍卖方式

按现状现场增价拍卖

标的评估价值(元)

300,000

起拍价(元)

240,000

保证金(元)

24,007

保证金缴款期限

2015年07月31日17时前

保证金(元)

24,007

保证金缴款期限

2015年07月31日17时前

网上报名及办理联合竞买手续时间

2015年08月03日前

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

网上宣读竞买须知、规则时间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05日15时00分

公告期限

2015年07月21日-2015年08月05日

评估报告

保证金缴款通知单

拍卖标的简介

  根据广州启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穗启诚评字(2014)-1462号]显示:
  拍卖标的位于一栋28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电梯楼内;建筑面积:11.9平方米;房产登记号:2003登记字36077号;用途:车位;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商业、旅游、娱乐40年,办公50年,从1996年5月28日起。

委托法院对拍卖标的的竞买条件及情况说明

  1、按现状拍卖,法院不负责清场。
  2、买受人一旦买受上述标的物,即表明买受人接受上述标的物的现状,买受上述标的物后发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以及过户应缴的所有税、费、金、款(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契税、手续费、登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应清楚上述标的物现状,竞买人如要了解上述房地产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到房管部门查询。标的物所涉房地产实际面积以房管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面积如有变化,拍卖成交款不退不赔。
  5、标的物可能存在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和水电分摊费,竞买人如要竞买,应当考虑因上述费用所产生的风险,因上述费用而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到越秀区人民法院2楼212调解室税收代征点缴交拍卖合同印花税(按成交价万分之十计征)。
  7、小区业主及车位承租人须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预登记手续,提交身份证明、租赁合同和房产证的原件供审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8、依据《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显示,出租共计15个车位,租赁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月租金人民币3000元,租金按月结算,每月的第五日前按银行转账或现金付款方式缴付租金。

竞买人缴纳拍卖保证金须知

    一、竞买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后登陆 “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 “拍卖标的及保证金缴纳”栏目点击本拍卖标的信息栏填写打印《拍卖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拍卖保证金须在2015年07月31日17时前划付到法院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划款时必须注明拍卖号及“拍卖保证金”字样。
    二、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2015年08月03日09时至17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缴款人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竞买人缴纳拍卖保证金须知

有意竞买者须在2015年07月31日17时前,将拍卖标的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以银行到账为准。

1、竞买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拍卖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拍卖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付金额、缴款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拍卖标的拍卖号,如无拍卖号请填写案号。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缴付金额、证件号码信息,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拍卖标的拍卖号,如无拍卖号请填写案号。

2、缴款人名称须与竞买人(买受人)名称一致,不接受代缴代付。

3、联合竞买时,须以其中一名竞买人的名称缴纳拍卖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所办理联合竞买手续。

4、竞买人缴纳拍卖保证金后,可通过有效方式查询款项到账情况,本所同时提供现场查询款项到账服务。

成交价款及佣金支付期限

  买受人从拍卖成交次日起10日内,必须将拍卖成交款全额(预交的保证金可以抵作拍卖成交款的一部分)直接划到委托法院指定账户,不能将款交到委托法院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除另有约定,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比例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为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1%;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0.5%。

特别说明

竞买人网上注册及标的报名、查询竞买资格须知

1、注册用户

(1)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首页点击“会员登录”中“注册新用户”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2)根据注册信息填写的要求和提示准确填写。会员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竞买实行实名制,竞买人注册用户时填写的“竞买人姓名”信息在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时将成为买受人名称,不得在买受后更改买受人名称。

2、网上报名

(1)竞买人须在确定缴款到账后、竞买资格审查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在“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网站上,对已缴纳拍卖保证金的标的进行报名。

(2)竞买人须按实际付款情况准确填写划付拍卖保证金的银行名称及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信息与拍卖标的一一对应,该银行账户信息作为竞买资格认定依据,如竞买人填写信息与实际划付账户信息不一致,将导致无法认定竞买资格,请竞买人特别留意。

3、查询竞买资格

竞买人可于拍卖日前1个工作日在“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网站上登录用户,点击“历史竞买”栏,找到已缴纳拍卖保证金的标的,查看竞买资格审核情况。

竞买人激活用户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如授权委托他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办理用户认证及激活账户,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年检资料。年检后及时提交给本所,以免造成账户失效无法使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应提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拍卖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第一联、第四联; 
 (3)如竞买人委托他人代其参加拍卖会、签署拍卖文件等一切拍卖事项的,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或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当面签署); 
  2)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决策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决议;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拍卖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第一联、第四联 
 (7)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方式

020-89160711 解先生

标的图片及其他资料

特别声明:
   1、广州产权交易所通过“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网站及相关公共媒体发布的上述标的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标的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自行判断拍卖标的是否符合上述标的信息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上述标的信息而作出竞买决定,亦不以此为由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2、“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网站披露的上述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买条件、标的简介等)均为参考性意见,以竞买人在拍卖会前最终签收的《竞买规则》、《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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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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