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12日10时至2015年6月12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泗洪县东方明珠14幢4 单元607室房屋内物品。具体如下:创维42寸电视1台,优步跑步机1台,索伊冰箱1台,步步高DVD+小音响1套,PANDA 电视盒1个,电视柜1个,玻璃茶几1张,沙发1套(三人位一个、贵妃1个、单人1个),餐桌1张,餐椅4把,鞋柜1个,苏州樱花抽油烟机1台,苏泊尔双眼燃气灶1个,煤气罐1个,杂物柜1个,方太电磁炉1个,苏泊尔电饭煲1个,春兰空调1台,床1张,梳妆台1个,电视柜1个,床+床头柜1套,六门衣柜1个,电脑桌1个,电脑椅2把,不锈钢衣架1个,小天鹅洗衣机1台,安奇尔饮水机1台。
起拍价:94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泗洪 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泗洪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5年6月4日起至2015年6月1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5年6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花园口支行 ,账号:321324320120100005788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036966262(姜法官),
监督电话 0527-86279126
联系地址: 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泗洪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