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下午3时30分,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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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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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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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石厦村坳厦225号房屋,建筑面积218.15米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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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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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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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竹山的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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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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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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