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15日10时至2015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的现状:位于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环东路富山配套住宅小区A1地块61#幢第2-3层61#-1住宅及第1层61-3#车库及装饰装修、家具家电。房屋为一幢8层框架结构叠拼别墅的第1-3层,建成于2009年,总建筑面积为193.07平方米(其中1层车库24.11平方米,2-3层住宅168.96平方米),层高2.8米。该幢建筑外墙为条砖饰面,坐北朝南,采光通风较好,水电卫等配套设施齐全。《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193.07㎡;《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66.24㎡,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商业用地。
起拍价:94.024万元(评估单价4720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漳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负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漳平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漳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林信用社,账号:909 071 201001 000 000 92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7-7536033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