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安溪县中心粮库3号仓储备粮进行竞价销售,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CL2015007。
2、竞价标的:安溪县中心粮库3号仓储备粮,品种为白麦,分为2个标的,总计3100吨。标的以现状为准,各标的具体信息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储存地点 | 品种 | 生产 时间 | 重量(吨) | 包装方式 | 加价幅度(元/吨) |
1 | 中心粮库1 | 中心粮库3号仓左 | 白麦 | 2012 | 1550 | 散装 | 2 |
2 | 中心粮库2 | 中心粮库3号仓右 | 白麦 | 2012 | 1550 | 散装 | 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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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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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竞价标的转让行为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3、标的简介: 本次竞价标的为2012年度储备粮,产地均为安徽。标的样品于2015年3月17日送泉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结果:水分12.0%、面筋吸水量210%、色泽和气味正常。
4、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
竞买人在成为受让方后,其交易保证金自竞价成交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本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受让方共同出具的《资产交割完毕函》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清相关费用后的履约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5、特别提示:
(1)本中心在竞价会开始前1个小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买人竞价账号激活后,即可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
(2)竞价标的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所载标的的数量、质量、型号、材质、性能、归属、保存情况等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3)竞买人在成为受让方后,须以受让方名称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储备粮轮出竞价销售合同》等文件,而不得变更受让方名称。
(4)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责任。
(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竞价账号激活后,登录金马甲网站的网络竞价大厅进入本项目查看标的挂牌价,并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6)竞价标的由受让方自行到仓储地点提货。标的交割后的装卸、搬运、过磅等费用及安全作业由受让方负责。
(7)竞价标的实行分期付款,分批次出仓,出仓时采用款到发货,成交价款结算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多还少补。
6、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受让方须为具有粮食批发、粮食加工、饲料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储备粮承储库点不允许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7、对受让方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应在竞买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汇达本中心,并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3)受让方应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成交价款(成交总价的30%)汇达转让方指定账户,在付清首期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合同签订通知书》、首期成交价款缴款凭证与转让方签订《储备粮轮出竞价销售合同》,并按《储备粮轮出竞价销售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
(4)竞价标的交割完毕后,受让方应与转让方共同向本中心出具《资产交割完毕函》。
(5)其他要求详见《储备粮轮出竞价销售合同》。
8、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意向竞买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储备粮轮出竞价销售合同》。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9、公告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8日。
10、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至金马甲网站注册用户名,并于2015年5月28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十楼)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网络竞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1、看样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中心库看样电话:13505034136、联系人:刘先生,看样地点:竞价标的仓储地点,详见标的清单。意向竞买人应在看样时间内自行联系看样事宜。
12、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5年5月29日14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3、竞价会时间及加价幅度:
(1)竞价会从2015年5月29日15时30分开始,从第一个标的开始按标的序号逐个竞价,每个标的竞价过程均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自由竞价阶段为5分钟,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
(2)加价幅度见标的清单,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4、若本项目标的未全部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5、交易佣金: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总价的0.6%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佣金。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91 15392237091
传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