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 5月 28日10时至2015年5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关于常熟市阜湖路45号1号楼-102、-113、123、124、141、下沉式广场114-122室十四处房地产。房屋为钢混结构,、总建筑面积:765.2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74.5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服用地。
起拍价:110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5年5月25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参与竞买需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也可委托已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2015年5月25日10时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10时前接受咨询、预约看样,是否组织统一看样视标的物具体情况而定。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预约咨询电话:0512-68552878,监督举报电话:0512-68552513。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