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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来舟仓库转让

发布:福建产交所 拍卖时间:12-3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xm 关注:

    受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来舟镇站前路11号的3座建筑物(仓库)及相应国有划拨工业用地。

    二、挂牌价为194.1万元。

    三、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南平来舟仓库,(总建筑面积1428.76㎡)位于来舟镇站前路11号,含2层办公楼1座(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94.99平方米[房产证号:延政字第0026292号],1号库(钢混结构),建筑面积930.29平方米[房产证号:延政字第0026291号],2号库(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03.48平方米[房产证号:延政字23897号]。目前对外出租只有1号库490平方米。

    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9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延国用(1993)字第156号],地类(用途)为工业,地号14。

    四、 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资金来源合法;

    2、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让标的成交确认,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土地证从转让方名下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水、电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若受让方非原承租人,受让方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至合同期满(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移交受让方),租赁合同期满后房屋清空以及交还履约保证金等相关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动态报价)。

    公告期限:2014年12月03日至2014年12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5年10月19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交易保证金:20万元。

    八、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 、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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