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03月12日10时至2014年03月12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淳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YIlgrm&user_id=1925601683;户名: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足金纪念币,重量: 19.98克(评估价7592元、编号QT1340028);足金纪念币,重量: 20.00克(评估价7600 元、编号QT1340029);足金纪念币,重量: 19.96克(评估价7585 元、编号QT1340030);足金纪念币,重量: 20.02克(评估价7608 元、编号QT1340031);足金纪念币,重量: 20.01克(评估价7604 元、编号QT1340032);(已检测)。以上标的整体拍卖。
起拍价:3.8万元,保证金:3500元,增价幅度 :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03月05日起至2014年03月11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03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县支行账号:1202029129900172148)。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64885579、0571-648856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71-64885559
淳安法院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镇曙光路5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淳安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