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月6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路桥区商海北街1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JKL460别克轿车一辆,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08年6月27日,起拍价4万元,保证金1万元。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
二、咨询展示:公告日起至2012年1月5日(法定工作时间)止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参加竞拍者须向法院交纳保证金,持法院开具的保证金票据及有效证件等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交纳期限:公告日起至2012年1月4日(法定工作时间,到账为准)止。标的保证金缴入: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帐号:6321501201110010089。
注: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6-82532299 8240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