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司于2011年6月24日上午10: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1151508
标的 粤S.10P10汽车
被执行人 彭英军
起拍价(元) 32832
保证金(元) 8000
存放地址 石碣永恒停车场
标的批号 1151509
标的 闽A.W5599汽车
被执行人 李家芬
起拍价(元) 11520
保证金(元) 2800
存放地址 石碣永恒停车场
展示时间:2011年6月13-14日,请预约联系看样。备注:以上汽车均按零配件拍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6月16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一个工作日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2628 18926861616巫生
公司地址:东城中路南125号青龙城二楼F区1A号
开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石龙支行
执行局电话:86103835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