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31日10时至2016年8月3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L65975天籁小型轿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03年12月26日,行车里程不祥,车辆型号天籁EQ7230,未抵押,非营运,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2.2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8月22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成交后买受人凭相关票据来法院处理。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9月6日1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账号:2010001087937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80-3818969,
监督电话:0580-3819155。
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56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