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法院将对苏MHL216江淮牌小汽车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如变卖成交或申请执行人、其他债权人接受抵债的,则不再进行下一步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6月1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6月1日10时至2016年6月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行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21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0时至2016年6月2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行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11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10时至2016年7月1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结束。
变卖标的:苏MHL216江淮牌小汽车
车辆型号:HFC7150M1F
发动机号:D3488327
(详见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评估价:5万元,起拍价:4万元,保证金:1.1万元,增价幅度:3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靖江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变卖公告日起至变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9:00-11:30 14:00-17:30)接受咨询,由本院确定时间统一赴现场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变卖需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名参加才能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6年6月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靖江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开户银行: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10240011010098989881),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23-84993856 沈法官
监督电话:0523-84993987 吴主任
联系地址:靖江市滨江新城阳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