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2月23日10时至2016年2月23日22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浙CH1V12东风牌小型轿车,白色,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02月,车辆出厂日期:2012年11月23日,检验有效期:2015年2月。车辆型号为东风牌LZ6431BQEE。车辆排量为1.59L。车辆识别代码(VIN)码:LGG8D2D18CZ109914,发动机号:SDG2851.车辆核载5人。已使用年限:2年9个月。累计行驶里程(公里):约41395。外廓长/宽/高:4347/1835/1739.燃料种类:汽油。环保排放标准:国Ⅳ。(请自行向当地车管部门咨询能否上牌)。
结构特点: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前置发动机,手动档。(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静态状态:车辆前保险杠及隔汽栅有脱落破损,后保险处有碰擦裂痕,加油盖脱落,内饰保养及清洁度差。
动态状态:2014年12月13日因交通事故被平阳交警扣押,2015年8月27日于车管所查封该车。截止2015年10月15日尚欠停车场拖车、停车费用6300元,以每日20元递增。
(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有违章未处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部门处理。
起拍价:3.5万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2月15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16时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77-63889913)。
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请自行前往车辆扣押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请各竞买人务必咨询当地车管所可否落户后再行竞买。
七、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银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2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 0012 0191 111 1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注意:请各位竞买人不要通过支付宝支付拍卖余款,否则若造成拍卖余款无法及时到位责任自负。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63889913,监督电话0577-63889986。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