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月29日10时起至2016年1月29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牌照为黑LE5563宇通牌混凝土搅拌车一辆,车辆制造日期为2014年5月,排放标准为国四。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29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日28日17时内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未支付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价格、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属地车管所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车辆无法正常过户的风险。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73932101831000009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豫畅评报字[2015]第000658号车辆估价报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71-69522106(徐法官)
监督电话:0371-69522056
联系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