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25日10时至2015年12月2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贵HX9183五菱牌LZW6432KF小型汽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12月17日,车辆型号五菱牌LZW6432KF,排量为1.206L,未抵押,非营运,车架号LZWADAGA3D4237106,发动机号8DC0510009,核载7人,排放标准:国Ⅳ(据浙江省环保厅2015年10月28日核发的绿标Ⅳ环保标志,有效期至2017年12月),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2.2万元,保证金:0.6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5年12月24日(含当日)前向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止(法定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执行法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联系人:张法官,联系电话:0576-82510555,地点:路桥法院619办公室,暂定看样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0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车辆改装)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瑕疵情况特别告知:据浙江省环保厅2015年10月28日核发的环保标志,该车辆已办理环保登记,其排放标准是国Ⅳ,此排放标准仅供参考,请以拟上牌地车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核定为准,现我国大部分地区要求外地转入的机动车需达到国Ⅳ或国Ⅳ以上排放标准,请各竞买人务必充分了解拟上牌地的机动车落户上牌政策和规定后再行竞买,一经出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已了解清楚并愿自行承担可能无法办理车辆转入登记手续的风险。
八、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3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63215012011100100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6-82510555(张法官),0576-82510719,0576-82510599
监督电话:0576-88553028,0576-82510757
联系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与商海北街交汇处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