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7日10时起至2015年12月7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1.奇瑞小型汽车一辆。车辆型号SQR7080,发动机号FD5K06301,车牌号为川BCW753,初次登记日期2005年12月12日,行驶公里里程不详,是否营运为否,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1800元,保证金:120元,增价幅度:100元。
2.东风牌小型汽车一辆。车辆型号EQ6400LF24Q,发动机号10053857,车牌号为川BCZ501,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28日,行驶公里里程不详,是否营运为否,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12400元,保证金:800元,增价幅度:200元。
3.田野牌小型汽车一辆。车辆型号BQ6473Y3,发动机号001382,车牌号为川B59940,初次登记日期为2007年3月29日,行驶公里里程不详,是否营运为否,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11200元,保证金700元,增价幅度200元。
4.长安牌小型汽车一辆。车辆型号SC7151A,发动机号为94HE064123,车牌号为川BQE302,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4月27日,行驶公里里程不详,是否营运为否,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19400元,保证金1200元,增价幅度300元。
5.豪爵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型号为HJ125-16,发动机号为CX043169,车牌号为川BBP995,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3月8日,行驶公里里程不详,是否营运为否,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1700元,保证金120元,加价幅度50元。
6.力阳牌普通三轮摩托车,车辆型号为LY200ZH-2,发动机号10724293,未登记,出厂日期为2011年2月,行驶公里里程不详,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2400元,保证金150元,增价幅度50元。
7.隆鑫牌普通三轮摩托车一辆,车辆型号为LX200ZH-7,发动机号为LL0HL7049049J001026,未登记,出厂日期为2009年2月,行驶公里里程不详,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1700元,保证金110元,增价幅度50元。
在我院2015年11月25日的首次拍卖中,以上车辆均因无人报名竞标而流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此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本次拍卖的保留价为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8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平武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平武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6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支行飞龙路分理处,账号:222683010400021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平武县价格认证中心平价鉴认(2015)34号《关于待处置车辆的价格鉴定意见》。
咨询电话:0816-8822272,18281603433(彭法官),监督电话:0816-5113679。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36号
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