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0日10时起至2015年11月1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车牌号为贵B19656的柯斯达牌大型汽车一辆,出厂日期2012-03-06。起拍价174088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2、车牌号为贵BK5210的东风牌小型汽车一辆、出厂日期2011-12-07。起拍价2547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特别提醒:车辆过户应符合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的相关条件,请竞买人务必自行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请非车辆登记地户籍人员谨慎购买,相关过户问题请在竞买前先行向户籍地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部门咨询,竞拍成功后因过户存在问题的,本院概不负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1月4日起至2015年11月9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和休息时除外),本院可带竞买人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拍卖需2人以上报名才能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对本拍品有兴趣,可在拍品图片左下方进行订阅提醒以防错过拍卖时间。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草海支行,账号:238590010400009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008573717 联系人:李法官
监督电话:0857-6336009 联系人:徐法官
联系地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广聚路[行政中心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