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30日10时至2015年10月30日22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苏C37F55号朗逸牌轿车一辆,登记日期2010年5月,年审检验合格至2012年5月,交强险交至2013年4月,1.6L,车辆出厂2010.3,自动档天窗版,三厢轿车、国四排放标准。保养较好,前机盖有拆装过的痕迹,前保险杠做过油漆。整车技术状况零号、日常维护保养一般,无钥匙无法启动无法显示公里数。厂牌型号:SVW7167HSD。
注意:网上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但需二人以上报名才能成交。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统一由本院统一安排,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成交后,法院将为竞买人出具裁定书。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该车环保排放标准情况请各竞买人务必咨询当地车管所等主管部门,并咨询是否可以落户后再行竞买。
八、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6日16时前前缴入法院账户(具体拍卖履行款缴纳方式请咨询承办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86260217
监督电话:0516-86260199
邳州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