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10时30分,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冀BRB111号路虎越野车一辆。登记日期:2008年6月,拍卖保留价:64.4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0月28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或约定地点)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5年10月29日(以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2015年10月30日16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双滦区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市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采用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承德日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11-66635023、18632173128
执行法院电话:0314-5911902
法院监督电话:0314-2177260
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