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14日10时至2015年10月14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车牌浙H7448E马自达轿车一辆.
车牌浙H7448E马自达,厂牌型号:马自达6CA7256AT,车身颜色:灰色,车架号:LFPM5ACP991A56871,国产车型,里程表显示里程:未知,使用性质:非营运,座 位 数:5座,燃料类型:汽油,排 量:2.5L,自动挡变速箱,排放标准:国IV,已使用时间:71月。出厂日期:2009年06月03日 。初次登记日期:2009年07月08日。年检有效期至:2013年07月31日 (已过效期)。交强险有效期至:2012年03月31日(已过效期)
拍品以实物现场为准。请注意看样时间,拍卖成交后不再安排看样。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买受人需在本市登记过户的,需符合我市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资格;在外市过户的不受此限,但应符合当地关于排放标准等规定;司法拍卖非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买受人需转移过户至本市的,需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如竞买成功,买受人在到市调控办开具增量指标资格证明前已经在市调控办信息系统内申请增量指标的,应取消该申请,方可开具证明。具体明细规定请竞买人自行查询相关政策,以各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信息为准。所有车辆过户政策,请在申请竞拍前咨询各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法院不负责司法拍卖车辆过户。竞拍成功后,因买受人不具有竞买资格,不符合有关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等造成车辆无法过户,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法院对此不负责任。买受人应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如有罚款、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交通罚款扣分请咨询各地职能部门)。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凤起支行;账号:120202252990002342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71-8816678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电话:0571-87222470。 联系地址:杭州市香积寺东路109号。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