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8日10时至2015年10月8日22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CX5666号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该车辆型号WBAFB31020L,车身灰色,车辆排量/功率:4398ml 0gl,车辆识别代号WBAFB31020LP11540,发动机号54732879448S2,发动机型号X5,初次登记日期2004年3月11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1日,检验有限期至2016年3月31日止,累计行驶里程约121105公里(实际里程数以实际行驶里程为准)。
该车未经评估所评估,故结构特点、现时技术状况和车辆检测情况无法确定,请有意竞买人前往实地看样。
特别瑕疵情况:经查询该车为进口车,环保达标未登记,请各竞买人务必咨询当地车管所可否落户后再行竞买。
起拍价:79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22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竞买,但须在拍卖标的物开拍前到执行监督科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二人以上合伙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开拍前到执行监督科办理相关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9月28日前向本院提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第十二条规定时间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瑞安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用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账号:192451 0104 0027 09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的余款交纳时间,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交款时间为十日;200万元至1000万,交款时间为二十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交款时间为三十日。
交款时间计算方法: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 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7-65120283,监督电话:0577-65122009。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瑞安市莘塍街道镇府路派出所对面)
瑞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