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进行下列公开拍卖活动:2015年9月9日10时至2015年9月9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一次拍卖竞价会,2015年9月16日10时至2015年9月1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二次拍卖竞价会,如拍卖成交,将不再进行下一步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ETF503的奥迪汽车1辆,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06年7月4日,行车里程:190000公里,强制保险终止日期:2014年 8月 2日,商业保险终止日期:2014 年 8月2 日,检验有效期终止日期: 2015 年 7月,车辆型号:LFV6A24F263022695,发动机号:039721,车外廓长/宽/高:5012*1855*1485燃料种类:汽油排放标准:95号,车辆违章罚款、罚分,请有意者自行至车管所查询,拍卖成交后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所有人为公司。
起拍价82240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名参加才能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070667801112010000179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2-63493843
监督电话:0512-63493824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788号 执行局
备注:因案件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有意者可直接留言淘宝旺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或QQ(2657753370),我院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期间及时回复咨询信息。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