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8月11日10时至2015年8月1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DNM059汽车一辆。型号蒙迪欧CAF7230A,车辆识别代码LVSHBFAF59F087751,发动机号3187055F,车身颜色灰色,表显里程10.6万公里,初次登记日期2009年11月,年审有效期止2015年11月,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11月,排放标准国Ⅳ。
起拍价:5.8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 :2000元
二、咨询时间:自2015年7月28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15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拍卖当天不接受咨询),车辆现停放于店口人民法庭内。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两个人报名,达到保留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及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明。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8月21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诸暨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城东支行 ,账号:1211024429200060912)。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7281709(咨询拍卖相关操作)
0575-87637637周法官(承办法官)
监督电话0575-87282365、0575-87253665。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57号
诸暨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