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17日10时起至2015年7月17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型号为BMW7250LD(BMW325i)的宝马轿车1辆,详细情况见《拍卖(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18.59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另两人报名,拍卖方可成立,若一人报名,即使达到保留价也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违章记录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如有罚款未处理,产权过户时由竞买人支付,涉及车辆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困难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040201613885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常州国联资产评估事务所常国联评报字[2015]第042号车辆评估报告。
十二、法院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19-85579326(范法官); 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519-83980990(李法官)。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19-85579394。
其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永宁北路6号。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