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9日10时至2015年7月9日22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JK368S号雷克萨斯牌黑色小型汽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1月10日,行车里程54432公里,保险终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3日,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1月31日,车辆型号JTHBW46G,排量为2362ML,已抵押,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JTHBW46G4A2034286,发动机号2AZH619517,核载5人,车外廓长/宽/高 :4875/1820/1450mm,环保达标:未登记,车辆环保排放按国IV标准设计。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16.1万元,保证金:4.8万元,增价幅度:500元。
特别须知:
1.经网上查询,有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2.车辆外观保养情况一般,左前翼子板有刮擦痕迹,右前翼子板有刮擦凹痕,左右后轮胎长时间无气(建议更换),全车多处有重新做漆痕迹,后备箱底板有轻微变形(焊接点脱落);车辆内饰保养情况较好;车辆长时间停放缺乏正常保养电瓶亏电,搭电启动后车辆怠速运行时,发动机有抖动现象(出现一次自动熄火)。
3.停车费自2014年8月15日开始,15元每日,至提车日止。因该车辆停放时间较长,请买受人至现场看样确认车辆现状。未看样视为对现状的确认。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椒江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8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经办人:谢凌晨。联系人:谢凌晨,联系电话:0576-8810801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改装)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瑕疵情况特别告知:该车环保排放标准未登记,车辆环保排放按国IV标准设计,大部分地区车辆管理部门要求未达到“国四”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得在当地办理转入登记,请各竞买人务必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了解清楚后再行竞买。
八、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停车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网上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与椒江区人民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2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解放路支行,账号19-910201040001003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台州广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5)第29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 0576-88108017,监督电话0576-88108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