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3日10时至2015年7月3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为浙AMN506海马牌小型普通轿车一辆,车辆型号为海马HMC7180,银色,总质量1580kg,核定载客5人,自动挡,排量1839ml,该车车架号码为LH17CHJF95H057426,发动机型号FP,发动机号FP933114,燃油种类:汽油,环保达标国2.于2005年7月11日初次上牌,未抵押,非营运,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15年7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15年7月18日,仪表显示里程161330公里(以实物为准)
车况介绍:前后保险杠有擦伤,行李箱盖有凹陷及油漆破裂,内饰维护一般,发动机启动正常,各仪表显示正常。(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起拍价:2.7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2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2015年6月30日下午2点至2点30分,与本院联系,统一看样。
联系人:陈法官 联系电话:0571-8653799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 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需符合在杭州市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若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等责任,过户所涉税费、欠费、罚款、扣分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滨江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160001224727)。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653799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6537913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99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