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省松阳县 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26日10时至2015年6月2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KJ4648,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品牌型号:帕萨特牌SVW7183LJi,车辆识别代码:LSVDL29F672290784,发动机号码:336574,初次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06月08日,核定载人数5人,总质量1897kg,整备质量1522kg,外廓尺寸4789/1765/1470mm,检验有效期至2009年06月30日,仪表盘显示行驶公里数为/km(没电未能发动),强制保险终止日期:2008年06月07日,强制报废期止:2099年12月31日,燃料种类为汽油,排量功率为1781ml00gl,环保达标GB18352.2-2001。经到丽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查询,该车有13次未处理违章记录(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有抵押。该车为自动档有天窗,仪表盘正常(没电无法显示),全车有多处刮痕。
起拍价:20000元,评估价:29600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1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定于2015年6月24日下午15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交通违章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松阳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松阳县支行,账号:198351010400144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8-8018083(邵法官)、0578-8018179(翁燕);
法院监督电话:0578-8018785;
联系地址: 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1号;
松阳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