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24日10时至2015年6月24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黄海牌轻型客车一辆
标的物制造企业为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品牌为黄海,轻型客车,车辆型号DD6590DM,车辆识别代号为LDD81B021D0006240,车身为白色,发动机型号为ISF2.8s4148V,发动机号为89559993,柴油车,排量功率(ml/kW)为2780/110,排放标准GB17691-2005国Ⅳ,GB3847-2005,油耗9.8,额定载客人数为15人,车辆制造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发证日期为2014年2月12日。
起拍价:14.08万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1000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坛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坛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之日止的9:00-11:00;13:45-17:00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法院不统一组织安排看样,如确有需要,须联系承办法官确认看样事宜。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在两人以上(含两人)报名的情况下具备成交条件,变卖在一人以上(含一人)报名的情况下具备成交条件。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坛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金坛支行,账号:833001880000208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E拍贷贷款须知
申办流程
1. 提出申请:首先在您取得法院拍卖房竞拍号后,在公告后一周内可与中国银行联系并申请E拍贷,逾期不予办理。目前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仅为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商铺。由银行客户经理接受您的贷款申请并收集所需全部资料,银行初审通过后将通知您,您可以至银行网点领取《贷款意向书》;
2. 补足首付:您参加竞拍,如竞拍成功,您向法院补足首付款,并与银行客户经理联系,至银行网点提交补充资料;
3. 贷款签约:银行对正式材料审核通过后,双方将签署有关合同文件,银行将协助法院与您一起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并办理放款手续;
4. 贷款放款:银行通知您相关放款信息,请您至银行网点领取相关贷款文本。
银行联系方式:13861100218 赵女士
13921028590 杨先生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9-82399716 史法官
0519-82399757 小魏
监督电话:0519-82399701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路118号
金坛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