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25日10时至2015年6月2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LAX109丰田牌“卡罗拉”轿车,型号为丰田TV7163GL,发动机号为F023280,车架号为LFMAPE2C1C0385235,车辆登记日期为2012年3月,行驶里程4395.6公里,真皮座椅,自动档,带天窗,外观及保养一般。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1011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本标的实地看样时间确定为2015年6月15日上午9时至10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经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迟延办理过户等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修车费用等一切拖欠费用及所涉及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润州支行,账号:000111774700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镇价证民(2015)第6号价格鉴证结论书
咨询电话:0511-85319643(汪法官),监督电话:0511-85319618
联系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润州路30号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